發布時間: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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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治理與社會發展系由原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海洋法律系與社會工作系整合而成,現有海洋生物資源與環境(海洋管理方向)與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設有法學一級碩士點(含國際法學、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和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4個方向)、水産學一級碩士點(含漁業環境保護治理、漁業資源2個方向)、MPA公共管理碩士點。博士點設有水産學一級學科的二級學科漁業環境保護與治理、漁業資源2個方向。
漁業治理與社會發展系現有教師20名,包括教授4名、副教授6名、講師10名。19名教師具有博士學位,畢業于複旦大學、吉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廈門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南京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财經大學、愛爾蘭都柏林大學、美國緬因大學、日本山口大學、加拿大麥吉爾大學、韓國國立教師大學等海内外名校。12名教師具有海外訪學經曆。
漁業治理與社會發展系按照新農科新文科建設要求,緻力于支撐本校水産學一流學科,服務海洋漁業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生态文明建設、海洋強國建設和長江大保護戰略對高質量人才的需求,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投身漁業、尊崇法治堅定信念,認同海洋強國理念,系統掌握漁業治理知識,具備分析相關形勢政策和解決相關複雜問題能力的治理人才。
研究團隊聚焦國家海洋漁業權益維護和國際國内涉海涉漁治理體系建設,将法學、社會工作學與漁業資源學、海洋生态環境學等自然科學的緊密結合和高度交叉,注重研究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團隊教師代表中國政府參加聯合國大會、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國際海事組織(IMO)以及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全球性國際組織和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多邊談判會議,參與國際或區域漁業規則制定,有力維護國家海洋及漁業權益,得到了農業農村部、外交部、商務部等政府部門的高度認可。多篇涉漁問題專報被中央采納。
團隊教師全方位參與我國漁業治理體系建設,深度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等起草工作,直接牽頭制定兩高兩部《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五部委《“三無”船舶聯合認定辦法》,參與漁民、漁村、漁港等相關社會治理調研和政策研究。多名教師入選農業農村部漁業領域相關專家庫。